爱茉莉太平洋告赢了一家拼多多店铺
怀着侥幸心理,钻着平台漏洞碰瓷大牌,被处罚后“以不知者无罪”做辩驳,已经不再管用。
近日,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则商标侵权处罚判定,深圳臻泰实业有限公司(以下称“臻泰公司”)因在电商平台拼多多销售商标侵权的爱茉莉护发精油,被深圳福田人民法院判处赔偿爱茉莉太平洋贸易有限公司(以下称“爱茉莉太平洋”)10万元。
无法证明采购渠道的正规性
判决书显示,原告爱茉莉太平洋发现被告臻泰公司未经许可在拼多多上开设店铺(店铺名称:臻泰美妆),公开宣传并销售侵权产品,严重侵害了爱茉莉太平洋的合法权益。
臻泰公司辩称,其是在拼多多平台上传的爱茉莉护发精油产品,当时爱茉莉品牌方并没有要求平台让商家上传授权,所以品牌方是默认商家可以上传他们的产品的。且被告臻泰公司的商品有合法来源,是在明通批发市场拿的货,市场的商户有营业执照,也得到了当地政府肯定。同时,被告没有辨别产品真假的能力,如果真的拿到了假货也是辨认不出来的,没有知假卖假的故意。产品在市场里面拿的,是有合法的凭证,也有聊天记录,被告是以正品价格进货,在平台也是合法销售,不属于侵权。
但在庭审时,被告臻泰公司未能提供送货单原件,且上面产品名称未提到爱茉莉,不能提供其在答辩中称的具有合法来源的供货商的营业执照,所以无法确认其来源是否合规。被告臻泰公司聊天记录显示侵权产品进货价低于市场,与其辩护所说以正品价格进货不符。
法院认为,被控侵权商品护发精油与已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属于同种商品,主要组成部分相同,仅英文字母和汉字的排列等存在细微差别,构成对原告爱茉莉太平洋注册商标的侵权行为。同时,爱茉莉太平洋确认被诉侵权商品非其生产或授权生产。
法院对臻泰公司合法来源进行抗辩。首先,原告的上述注册商标及产品具有一定的知名度,被告作为美妆产品的销售者理应对此有所了解。其次,被告系通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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